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才引智招聘20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9-01 20:41:23 |  访问:289

根据《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总体实施方案》(商招才〔2024〕1号)文件规定,全面加强疾控队伍建设,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招才引智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图片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禁考期内不得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即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才引智公告在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s://www.sqrsks.com)和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商丘疾控)同时发布。

(二)报名方式

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上报名(会议发布时间见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点击岗位推介—搜索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递简历。同时,本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qjkrsk@163.com。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夹内,并命名为“专业+姓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9月7日9:00至2024年9月15日17:00。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和真实有效证件,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结果在商丘市人事考试网和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同步予以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确定聘用人员;对报名人数较多、竞争性强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面试成绩及选岗情况,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在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由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自愿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河南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

六、人员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选岗、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s://www.sqrsks.com)和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商丘疾控)同步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我市“招才引智”规定程序办理聘用人事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内经中心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等

联系电话:0370-3272928

地址:商丘市睢阳大道南京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

推荐:更多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才引智招聘20人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