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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2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7-19 04:59:02 |  访问:111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2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反恐处突力量,助力平安杭锦建设,全面提升特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杭锦旗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5厘米。 

2.年龄要求: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于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专门技能等特殊岗位或特殊人员,经批准可以放宽到专科学历。

4.应聘人员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之前。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7月31日之前。

6.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下列人员:

特警岗:

(1)在部队从事特勤、特战、侦察、反恐等工作的退役士官、士兵;

(2)取得A1、A2、B1、B2驾驶证的人员。

警犬训导员岗:有军犬、警犬、消防救援训导员证及从事过犬类训练工作经历者。

7.具体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2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公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jq.gov.cn)发布。后续相关考试信息均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发布。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19日下午5: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下午6:00。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到杭锦旗公安局602办公室报名,并进行现场预审,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名登记表(附件3)需填写完整并逐项核对后发送至hjqgajzzb@163.com邮箱;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硕博阶段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2024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校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数码彩照为本人近期正面2寸蓝底免冠照; 

(4)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投递简历至邮箱,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无法修改信息;

(5)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与现场报名工作结合进行,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对审查未通过的,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现场告知;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应聘人员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携带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3.体能测试比例为3:1(报名人数和计划引进人数之比),达不到测试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或核减引进岗位。体能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三)体能测试 

1.本次引进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1)特警岗:

体能测试包含:①5000米跑;②100米跑;③4×10米往返跑;④立定跳远;⑤引体向上;⑥俯卧撑。

(2)警犬训导员岗:

体能测试包含:①4×10米往返跑;②1000米跑;③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特警训练与考核大纲》(征求意见稿)为标准。

4.体能测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试情况划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测试成绩、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从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名人员中,按照引进岗位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报名人数和引进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5.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或其他疾病的,以及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及隐瞒病情而发生意外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学校院系和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纸质版一份;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引进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引进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4.资格复审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可在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五)专业技能面试

专业技能面试按照资格复审合格后实际人数开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面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1)特警岗:

专业技能面试包含:战术小组、突击攻坚、手语等必备技能。

(2)警犬训导员岗:

专业技能面试:依照内蒙古公安厅警犬基地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分别为警犬基础科目及使用科目。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行下一环节。从达到专业技能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及专业技能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选。

(六)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总成绩×50%+专业技能面试成绩×50%。

  体能测试、专业技能面试和总成绩分数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体能测试、专业技能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对按照以上排序不能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组织面试加试,根据加试(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在体检中需回避而未回避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

3.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考察人选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进行延伸考察,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引进单位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

4.体检和考察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2.拟聘用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引进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聘用相关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拟聘用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用、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引进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薪酬待遇 

(一)应聘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

(二)应聘人员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具体如下: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可分别申请4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非一流建设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2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2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可分别申请3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指教育部等部委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名单中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指教育部等部委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名单中,除上述42所高校以外的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高校指列入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的高校)。

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请5万元安家补贴。

世界排名前300位国(境)外高校博士、硕士、本科生可分别申请40万元、3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自获批当年起,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凡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和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5.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9.其它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在招聘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四)本次引进资格审查、专业技能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本次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履职回避。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引进纪律。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3947766109     0477-6622022

监督电话:0477-6820807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3:30-6:00 

附件:1.《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2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2名急需紧缺人才体能测试标准及专业技能面试科目内容》

3.《报名登记表》

 杭锦旗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4日

2.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2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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